太原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(校字[2012] 54号)

作者: 时间:2023-03-22 点击数:

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进一步落实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促进研究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范围和评选比例

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范围为任职满一年的研究生干部,包括党、团、班、研究生会、研究生社团干部。评选比例不超过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总数的2%。

二、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
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遵纪守法,文明礼貌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、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;

2、学习目的明确、态度端正,学习勤奋,学风严谨,学习成绩优秀;积极参加科研工作,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有公开发表的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。

3、热心班级工作,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;工作积极,任劳任怨,成绩突出;有较高的群众威信。

4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讲究卫生,身心健康。

三、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及奖励办法

1、评选工作在研究生干部个人学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,结合研究生学年考核成绩进行。

2、班干部,以年级(班)为单位评定;研究生会干部、研究生社团干部,由研究生会组织评议;兼任的研究生干部,参加年级(班)里的评选。

4、评选出的年级(班)优秀研究生干部,由各学院(部)推荐,研究生学院审查;其它优秀研究生干部,由研究生会推荐,报研究生学院审查,研究生学院审查后报学校审批,报学校审批后公布。“优秀研究生干部”称号为校级奖励,由学校表彰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四、评选时间

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每年一次,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十月份进行。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与“三好”研究生的评选同时进行。

五、其他

本评选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,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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